條款及細則(速遞 - 香港本地)

  1. 客戶如需更改選擇月費項目或取消服務,請提早一個月前書面通知,更改後之月費價錢會在通知後之一個月調整。
  2. 如因本公司錯誤而導致貴公司之物件損壞及遺失,本公司所賠償之金額最高不超過港幣 $500.00。除了上述 $500.00 外,本司概不負責所有其他損失,尤指間接損失,但因天災、不可抗力、被劫或易碎物品,本公司恕不賠償。
  3. 本公司服務之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黑色暴雨警告及八號或以上風球暫停收及送件服務。
  4. 本公司一切服務賬目將於月尾結算,貴客戶如收到該月之月結單請在 7 天內繳付,但如未能在 7 天內繳付,本公司有權加收百分之二十之附加費作為本公司的算定損失,多謝合作。
  5. 除第 8 條中所述的情形外,貴客戶只可預早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以一個月之代通知金的方式取消速遞服務。在取消服務後,貴客戶須立刻清繳所有欠款。
  6. 除了天災或不可抗力之情形下,本公司承諾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 1:00 分前收到之柯打將於同日下午 6:00 分前送到目的地收或取,下午 6:00 分前收到之柯打將於翌日中午 1:00 分前送到目的地收或取, 星期六中午 1:00 分前收到之柯打將於翌日中午1:00分前送到目的地收或取,如本公司未能按上述承諾將柯打按時辦妥,該次柯打將不收費用。
  7. 僱用本公司月費速遞服務,客戶必須先付一個月月費作為按金,若日後取消速遞服務及沒有違反本合約內容,當會退回,請貴客戶保留按金收據作實。
  8. 於生效日期後一個月內為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貴客戶如想取消速遞服務,貴公司需預早七天前通知本公司,在試用期後貴客戶如想取消速遞服務,則需預早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才能取消速遞服務。
  9. 為方便本公司日常工作上之運作,及避免回件時的錯誤,每個客戶都會有客戶編號。
  10. 柯打表格必須詳填寫,包括公司名稱 / 地址 / 聯絡人 / 客戶編號 / 電話號碼。
  11. 所有報關文件,本公司將安排於星期一至六上午辦理,因此報關請勿在最後限期才交予本公司辦埋,(因而導致過期被罰款,本公司恕不承擔任何責任,急件除外)。
  12. 所有政府部門、銀行及船公司,每一個櫃位均當作一個柯打計算。
  13. 所有客戶每天早上均有本公司之同事致電查詢貴公司有否文件收取,如有,本公司之同事將於中午 1:00 分前到取,ON CALL 客戶如需下午收件,必須於每天下午 3:00 前來電通知,我們會派員下午到貴公司收件,並於下一個工作天早上派送至指定之地點。
  14. **UC急件服務一覽表**
    • 若須 4 小時內完成每個柯打須附加一個急件。
    • 若須 3 小時內完成每個柯打須附加二個急件。
    • 若須 2 小時內完成每個柯打須附加三個急件。
    • 若須 1 小時內完成每個柯打須附加四個急件。
    • 取提單, 每個柯打須附加二個急件。
  15. 每個柯打首 1 公斤免費,之後過重每公斤加收 HK$10.00。
  16. 每件文件及樣辦均不得超過 30cm x 30cm x 30cm,或長度 / 闊度 / 高度不能超過 60cm,如超過每個柯打需附加收費 HK$20.00
  17. 每次速遞均以客戶所填報之資料作為計算準則 [包括層數、單位編號、門牌號碼及公司名稱等]。如填報之資料錯誤者,需另加壹個柯打重新做。
  18. 如客戶想取消己交與本公司之柯打,如超過重量或體積附加費的條款及條件限制時,所有超出之附加費及柯打費將會入賬及按計算在該月之發票內。
  19. 如每個柯打之重量超過5公斤,請提早致電本公司以作安排,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運送,而貴公司不得異議,重超過 10 公斤,則每 10公斤 需另加收 HK$30.00 作運費之用。
  20. 運輸處續牌需以 2 個柯打計算,只供上午辦理。
  21. 所有速遞月費價錢及地區附加費需以本公司之價錢為準,或以報價表為準。
  22. 以下地區需加收費用,請先致電查詢,費用由 HK$30-HK$150 不等。[鴨利洲全區、跑馬地、半山區、東涌、機場、將軍澳全區、西貢、住宅區、非(工、商業區)、學校、醫院、商場等。]或按申請表上之地區附加費。
  23. 所有客戶所出之文件內附有現金,必須經本公司之員工(以全名)在該份文件上簽收作實,如文件內之現金,一經本公司之員工 點算及簽收作實。若遺失此份現金件,本公司將會承擔文件內現金賠償,最高賠償額為 HK$2,000.00 (月費客戶) / HK$500.00 (套票客戶)。但若因客戶忘記交予本司之員工在現金件上簽收,本公司則只會當作普通文件處理,最高賠償額為 HK$500.00 (月費客戶) / HK$300.00 (套票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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